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通报当地最新入境限制措施
2020-03-17 13:08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越南政府决定:
一、除此前通报的暂停允许最近14天内来自或途经申根地区和英国的外国游客入境越南以外,进一步暂停允许最近14天内来自或途经申根地区和英国的外国人以探亲、留学、因私目的入境越南。
上述决定自2020年3月15日12时起实施,有效期30天,不适用于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的人员。
二、对最近14天内来自或途经下列国家和地区的所有入境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中国、韩国、伊朗。越方有关部门将安排车辆,转运所有相关人员前往集中隔离区。
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外交部和使领馆相关通报,了解并遵守越方有关入境限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持续咳嗽、呼吸急促等病症,应及时就医。被确诊、疑似的中国公民请及时联系驻越南使领馆。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