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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提醒在越中国公民关注广西最新隔离管控措施
2020-04-22 13:16
 

  4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就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发布紧急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所有境外返桂来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一、从区内口岸入境返桂来桂人员。由口岸所在地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对集中隔离期满经医学检查无异常人员,由集中隔离点为其办理相关解除隔离手续,并根据入境人员目的地分类处置:  

  (一)目的地为集中隔离点所在设区市人员。采取“手递手”方式,移交所属社区(村)监督其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二)目的地为广西区内其他设区市人员。移交所属市、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目的地社区(村)监督其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三)目的地为广西区外的人员。及时向其目的地省份推送相关信息,确保一个不漏,闭环管理。  

  二、从区外口岸入境返桂来桂人员。近14天内从区外口岸入境返桂来桂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和单位申报相关信息,由社区(村)核实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相关信息,如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补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在完成区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后返桂来桂的,需再进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提醒在越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国内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配合国内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请被确诊、疑似或隔离的中国公民及时联系驻越南使领馆。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59913991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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