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证件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关于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通知
2020-09-25 19:29
 

  根据中国外交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923日发布《关于允许持三类有效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自20209280时起,允许持有效中国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和团聚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签证。如外国人持有的上述三类居留许可于20203280时后过期,持有人在来华事由不变的情况下,可凭过期居留许可和有关材料,按领区划分向河内或胡志明市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材料申办相应签证入境。上述人员需严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规定。另,中国外交部、国家移民管理局326日《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外国人入境的公告》其他措施继续实施。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 版权所有
地址:175, HAI BA TRUNG ROAD,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