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ếng Việt
首页 > 领事服务 > 领事证件
申请护照、旅行证须知(2022年6月18日更新,6月20日起执行)
2020-08-25 12:57

一、普通护照换发

(一)适用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护照换发:

1、护照过期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3、护照签证页不足四页的;

4、容貌变化较大的。

(二)须在“中国领事”APP上传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护照资料页。

4、如实、完整填写的《国籍状况声明书》。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在越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提交申请、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需监护人亲笔签名),并提供相应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代为提交申请的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资料页等)。

6、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如最近一次出入境章照片等)

(三)邮寄/到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旧照原件(换发新照后,旧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如拟委托他人代为来馆交取材料,受托人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码、APP自动生成的订单号码和委托权限)。

(四)注意事项

如申请人未按时前来我馆录入指纹信息,则新照将不含指纹信息,在入境中国时无法支持自助通关,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二、新生儿申请普通护照

(一)适用情形

在越南出生,出生时不具有越南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儿童。

(二)须在“中国领事”APP上传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可由儿童法定监护人代为填写并签署儿童姓名)。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越南司法部门出具的儿童出生证(如出生证上父母信息不全,还须提供儿童与父母之间亲子关系的法律文件)。

4、父母双方有效护照资料页、有效在越签证或居留证件(无护照的须提供可证明国籍及身份的材料)。

5、总领馆出具的国籍公证书。

6、父母结婚证(如适用)。

7、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在越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提交申请、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需监护人亲笔签名),并提供相应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代为提交申请的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资料页等)。

8、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普通护照补发

(一)适用情形

中国公民所持护照遗失、被盗抢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申请护照补发。

(二)须在“中国领事”APP上传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如实、完整填写的《国籍状况声明书》。

4、护照资料页(如有)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

5、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护照遗失、被盗抢的,须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亲笔签名

6、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应由一名在越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提交申请、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需监护人亲笔签名),并提供相应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代为提交申请的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资料页等)。

7、越南当地公安局开具的报失单。

8、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护照补发须接受总领馆视频面审。

(三)邮寄/到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补发新照后,损毁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如拟委托他人代为来馆交取材料,受托人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码、APP自动生成的订单号码和委托权限)。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出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如申请人未按时前来我馆录入指纹信息,则新照将不含指纹信息,在入境中国时无法支持自助通关,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3、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且因急需回国来不及补发护照的,可申办旅行证,要求详见第七条。

四、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一)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即将到期、签证页即将用完。

(二)到馆办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仅支持到馆办理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可在领事服务大厅领取填写)。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2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4、有效越南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暂住证、工作签证、学习签证等)。

5、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换发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五、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一)适用情形

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来越,后因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的中国公民。

(二)到馆办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仅支持到馆办理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可在领事服务大厅领取填写)。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2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换发因私护照后,原因公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4、有效越南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如暂住证、工作签证、学习签证等)。

5、个人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出国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6、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需向原因公护照签发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申请人如自行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或与国内原发照机关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相关护照换发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六、因公护照补发

(一)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二)到馆办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仅支持到馆办理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可在领事服务大厅领取填写)。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2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如有)。

4、有效越南签证或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有,如暂住证、工作签证、学习签证等)。

5、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护照遗失、被盗抢的,须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亲笔签名。

6、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补发新照后,损毁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7、越南当地公安局开具的报失单。

8、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首先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补发护照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2、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出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七、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旅行证:

1、临时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2、未持有“回乡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3、未持有“台胞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4、具有出生在国外等特殊情形的部分中国籍儿童。

5、其他情形

(二)临时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人员

1、须在“中国领事”APP上传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护照资料页(如有)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越南签证(如有)。

4)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情况说明。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抢或损毁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护照遗失、被盗抢的,须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并亲笔签名。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应由一名在越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提交申请、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需监护人亲笔签名),并提供相应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代为提交申请的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资料页等)。

6)越南当地公安局开具的报失单。

7)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2、邮寄/到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补发旅行证后,损毁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如拟委托他人代为来馆交取材料,受托人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码、APP自动生成的订单号码和委托权限)。

3、注意事项

已提交的护照遗失、被盗抢补发旅行证申请不可取消或撤回。遗失、被盗抢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出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出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三)拟赴大陆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仅支持到馆办理)

到馆办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2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

4、有效越南签证或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要求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出示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需监护人亲笔签名),无须父母双方到场,未到场父母一方也无须出具任何委托书。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交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儿童父母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原件等)。

6、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四)部分中国籍儿童

适用于出生在国外或跨国婚姻所生子女。

须在“中国领事”APP上传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越南司法部门出具的儿童出生证(如儿童出生在中国或越南之外的第三国,儿童出生证还需经过公证认证)。

4、父母双方有效护照资料页、有效越南签证或居留证件。无护照的需提供可证明国籍及身份的材料。

5、儿童外国护照(如有)。

6、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应由一名在越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提交申请、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需监护人亲笔签名),并提供相应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代为提交申请的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资料页等)。

7、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八、旅行证换发

(一)适用情形

现持有的旅行证即将到期(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已过期,可申请旅行证换发。

(二)须在“中国领事”APP上传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旅行证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应由一名在越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提交申请、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需监护人亲笔签名),并提供相应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代为提交申请的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资料页等)。

5、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邮寄/到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旅行证原件(换发新证后,旧证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如拟委托他人代为来馆交取材料,受托人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码、APP自动生成的订单号码和委托权限)。

九、旅行证补发

(一)适用情形

现持有的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旅行证补发。

(二)须在“中国领事”APP上传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旅行证资料页(如有)。

4、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书面情况说明。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旅行证,应由一名在越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代为提交申请、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需监护人亲笔签名),并提供相应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代为提交申请的法定监护人有效护照资料页等)。

6、越南当地公安局开具的报失单。

7、总领馆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邮寄/到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旅行证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旅行证(补发新证后,损毁证件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如拟委托他人代为来馆交取材料,受托人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书(包含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码、APP自动生成的订单号码和委托权限)。

十、香港特区证件

(一)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暂不支持“中国领事”APP办理)

1、适用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直接线上递交申请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也可亲自到总领馆递交申请。

2、具体要求

香港特区入境处关于申请香港特区旅行证件的有关要求如下:

1)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因此,驻外使领馆不单独受理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身份证申请的同时,递交特区护照申请。

2)按照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法例的规定,如不足18岁而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且在满18岁之日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则持证人本人必须在返回香港后的30天内,向登记主任报到,交回该身份证,并申请新的身份证。因此,驻外使领馆不接受此类身份证申请。

3、办证程序

使领馆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到香港特区入境处审批,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证件后,使领馆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

4、办证时间

通常需要4至8周。

(二)申请香港特区《入境身份陈述书》(暂不支持“中国领事”APP办理)

1、适用情形

《入境身份陈述书》是香港特区护照和其他旅行证件的应急证件。如香港居民在国外发生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丢失或损毁的情况,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返港;如未持有新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而又急需返回香港,可申领《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

2、办证程序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总领馆办理。总领馆接到申请后,将向特区政府核实申请人的证件和身份情况,如属实,将为申请人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粘贴于陈述书上)。

3、到馆办理时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入境身份陈述书》和“申请香港《入境身份陈述书》登记表”。中文姓名请用正楷填写,外文姓名请均用大写字母填写。

2)彩色近照1张(正面、免冠,55 mm×45mm)。

3)过期、损毁的证件原件或丢失的证件复印件(如有)。

4)有效越南签证或居留证件复印件(如有)。

5)ID1003A表格(来港旅游/过境申请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许可”时使用)。

6)个人情况说明(如证件遗失经过等)。

4、办理时间

1)普通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4个工作日取证。

2)加急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3个工作日取证。

3)特急办理:接到特区政府回复后第2个工作日取证。

十一、澳门特区证件(暂不支持“中国领事”APP办理)

(一)总领馆不直接受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申请。

(二)海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人可向总领馆或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至: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20楼 澳门邮箱1089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联系电话是:(0853)28370777,(0853)28370888,传真是:(0853)28374300。

(三)澳门居民在身份证明局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6:00)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可拨打24小时求助热线(0853)28573333

(四)澳门永久性居民持智能身份证,连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赴港申报表》或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

(五)澳门非永久性居民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十二、其他提醒事项

(一)我馆为因奔丧、就医、探望危重病人人道主义原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紧急申请护照人员开设的“绿色通道”仍正常开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径在我馆领事服务大厅对外办公时间来馆申办护照,无需提前预约。

(二)通过“中国领事”APP提交的电子图片须与正本一致,申请人应确保电子图片及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根据办证须知及APP中示例说明上传符合要求的附加材料,确保上传的材料规范、清晰。否则您的申请可能会被驳回补充材料,面临较长时间的等待。因个案情况不同,部分申请可能需要提供额外证明材料,如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将在APP中留言告知或电话联系申请人。

(三)办理因私护照一般需至少15个工作日,费用为18美元,无加急业务,证件办妥即可来馆取证。办理旅行证(临时出国人员护照遗失或被盗抢办理旅行证除外)一般需4个工作日,费用为18美元,加急服务需另付加急费。相关证件办理进度可在APP中跟踪查询。申请人可于总领馆领事服务大厅公布的工作时间直接前往缴费。

(四)上述各类证件办理,如无特别提到“仅支持到馆办理”或“暂不支持“中国领事”APP办理”,原则上应通过中国领事APP进行线上申请,无需到馆办理。

(五)APP各项功能操作流程及具体方法,可在APP“咨询”栏目“使用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内查询,亦可在我馆官网查阅相关通知。申请人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相关建议可通过APP客服进行反馈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 版权所有
地址:175, HAI BA TRUNG ROAD,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

信息提示

总领馆越南语网站正在建设中,敬请期待!
Trang Web phiên bản tiếng Việt của Tổng Lãnh sự quán Trung Quốc đang trong quá trình xây dựng.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