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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华乘客乘机健康码申请要求的补充说明
2021-09-16 12:25

    

  2021326日发,2021916日更新)  

    

      近期全球新冠疫情依然复杂严峻。根据最新要求,在此前申请办法基础上,现就赴华乘客申请健康码要求补充说明如下。有关规定将自即日起正式实施,请详细阅知并参照办理。  

  一、总体要求  

  自越南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在中国驻越南使领馆指定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并向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绿色二维码。  

  二、检测时间  

  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均应于乘客登机前2天内在越南完成,以采样时间为准,不精确到小时。如航班时间为103日(周日),则取样时间最早为101日(周五全天)。  

  请注意: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和带“HDC”标识的《健康状况声明书》绿色二维码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航班起飞前4小时。  

  三、检测机构  

  中国驻越南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信息如下:  

    

  注:上述医院为中国驻越南使领馆根据地域分布、检测能力及检测时效等标准进行筛选后对外公布,后续将视情进行动态调整。  

  越南人民军175军医院是驻胡志明市总领馆指定认可检测机构。医院信息如下:175军医院(BỆNH VIỆN QUÂN Y 175)、地址:越南胡志明市旧邑郡第3坊阮俭路786号(786 Nguyễn Kiệm, Phường 3, Quận Gò Vấp, Tp. Hồ Chí Minh, Việt Nam)。为节约时间,建议申请人通过网络在线预约检测,预约网址为: https://benhvien175.vn/,点击“从越南入境中国人员新冠病毒(COVID-19RT-PCR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登记栏”在线填写信息。申请人也可通过热线电话0399175175进行预约。175军医院检测结果出具时间一般为取样后24小时,请合理安排检测时间。  

  四、上传流程  

  (一)上传方式  

  1中国公民通过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上传(或使用手机打开微信扫描附件1)。  

  2、外籍公民可使用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hrhk.cs.mfa.gov.cn/H5/ (或使用手机扫描附件2)申领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进入登录界面后,使用邮箱注册账号,并按提示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  

  (二)需上传材料  

  1、核酸+IgM抗体“双检测”证明;  

  2、机票行程单;  

  3、其他必要材料:  

  国籍  

  上传材料  

  其他  

  中国  

  (含港澳台居民)  

  越南有效签证或暂住证明(任一即可)  

  *港澳台居民须另上传检测时使用的证件 + 旅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最近一个月内如去过第三国,须提交护照上的越南入境章页,在越停留满28日后可检测申请。  

    

  越南  

  1、护照资料页;  

  2、有效中国签证,工作、私人事务、团聚类居留许可(不含学习类),或永居证。  

  第三国  

  在越长居人员  

  1、护照资料页;  

  2、越南签证或暂住证明;  

  3、有效中国签证,或中国工作、私人事务、团聚类居留许可(不含学习类),或中国永居证。  

  短期来越人员  

  自中国
来越
  

  1、护照资料页;  

  2、有效中国签证,或工作、私人事务、团聚类居留许可(不含学习类),或中国永居证;  

  3、中国出境章、越南入境章页。  

    

  第三国  

  来越  

  1、护照资料页;  

  2、有效中国签证,工作、私人事务、团聚类居留许可(不含学习类),或永居证;  

  3、越南入境章页。须入境越南满28天后检测申请。  

  五、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认定  

  1、所接种疫苗应为获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产品,应使用同一产品完成规定剂次接种,或用相同技术(同为灭活疫苗,或同为mRNA疫苗)不同品牌产品完成全程接种(如第一针阿斯利康,第二针辉瑞;或第一针国药,第二针科兴)。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原则上应完成疫苗接种全部剂次且14天后再进行“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2已完成全程接种人员,在检测时出现IGM抗体阳性须一并提交经本人签署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3)。  

  (二)完成接种人员申请办法  

  除必要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交:  

  1、在中国、越南完成接种:当地疫苗接种证明  

  2、在第三国完成接种:当地疫苗接种证明及本人签署的《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3)。  

  (三)未完成全程接种(如规定2剂次但仅接种1剂)人员,将视为未接种疫苗人员,在检测时出现IGM抗体阳性的需按照有感染史人员处理。  

  六、有感染史人员申请流程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未确诊但核酸PCRIgM/IgG抗体中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者(接种新冠疫苗导致阳性者除外)请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有感染史,但未接种疫苗:  

  1、预审申请:要求提供当地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CTX光,孕妇除外)和2次核酸(PCR)检测(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阴性证明。上述检测应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2次核酸检测时限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之内。  

  预审材料发送邮箱:chinaconsul_hcm_vn@mfa.gov.cn(邮件标题:姓名+预审,邮件内请注明首次确诊时间、联系电话、计划赴华日期、公司单位名称(如有))。  

  2、隔离和健康监测:收到预审通过回复后,可开始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3、登机前检测: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无异常者,凭登机前2天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请。如登机前检测IgM抗体阳性,请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并完成后续流程,无需再次提交预审。  

  (二)有感染史,已接种疫苗:  

  已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后(包括感染6个月后接种1剂国产灭活疫苗),参照上述要求完成预审、隔离和健康监测,其间无异常者,登机前2天进行核酸和IgM抗体“双检测”,凭检测结果和有效接种证明申请。  

  七、特殊类别人员申请要求  

  (一)密切接触者  

  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过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为密切接触者。请进行14天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其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正常进行登机前“双检测”。  

  (二)登陆船员  

  在越登陆拟搭乘航班赴华的船员,应在越完成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登陆船员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船舶公司出具的《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见附件4)。下船前或隔离期间如有同船船员确诊,其他船员应按照密切接触者办理。  

  (三)在越中资机构和项目拟回国人员,需在登机前进行至少21天的隔离闭环管理,临时来越出差人员需在当地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上述人员应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单位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见附件5)。  

  (四)来越中转人员  

  当前,越南实行严格签证及入境政策,无越南签证外国人无法入境。越南各机场中转区无检测机构,无法为转机人员提供检测。转机人员将面临较大滞留隐患,请从其他国家出发乘客尽量避免经越南转机赴华。  

  八、特别提醒  

  (一)综合考虑疫情风险和出行成本,请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如确因紧急事务必须搭乘航班赴华,在进行检测后,务必加强行前自我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严防检测后及旅行途中的感染风险。  

  (二)以上需自行申报内容(如:过去1个月内第三国旅行史、既往感染史、同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经历等)请务必如实填报。未按要求申报赴华后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可能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为确保审发工作顺利开展,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原则上将不再复核在航班起飞前4小时内提交的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申请,由此造成航班延误的,请予谅解,我馆不负责承担连带责任。我馆每日均安排专人开展健康码复核,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乘客一般会在成功上传后12小时内获得健康码,无须通过电话、邮件反复催询,以免占用工作资源,干扰审核进度,最终影响本人或他人行程。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0086-10-59913991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附件:  

  1、中国公民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二维码  

    

       2、外国公民申领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链接二维码  

  

  

  3、《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4、《船员隔离闭环管理证明书》  

  5、《隔离管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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