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 住行提醒
自越南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落实防疫要求加强个人防护提示
2022-06-11 16:33

2022年5月19日起,自越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行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限调整,分别为登机前48小时和24小时,并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抗原(Antigen)检测。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凭“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向中国驻越南使领馆申请蓝色健康码。抗原检测报告由航空公司在值机时查验。感谢各方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广大乘客的理解支持,执行效果总体达到预期但由于多种原因,仍有少数乘客入境中国后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或无症状感染,给本人和同机旅客带来了很多不便,造成较大风险

为确保乘客的健康安全,维护航班正常飞行,减少不必要出行成本,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再次提醒大家:

第一,“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

第二,确须搭乘航班赴华人员,请认真阅读并严格落实《自越南搭乘航班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须知(2022年5月19日更新)》(http://hochiminhcity.china-consulate.gov.cn/zytztg/202201/t20220107_10479947.html)。

第三,建议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减少与外界不必要的接触。从个人住所乘坐交通工具往返检测机构、赴机场,以及接受核酸检测、办理值机和乘机过程中,务必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接触,适当方式手部消毒。特别提醒在完成检测后,务必加强行前自我健康监测,不再外出购物、聚餐、会友等。

感谢您的理解、配合和支持。欢迎您与我们联系垂询,提出宝贵意见。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 版权所有
地址:175, HAI BA TRUNG ROAD,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