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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通报当地入境限制和疫情防控措施
2020-03-15 17:23
    一、入境限制措施  

  根据胡志明市外事厅通报,越南政府313日决定:  

  (一)暂停允许最近14天内来自或途经申根地区和英国的游客入境越南;  

  (二)暂停签发口岸签证。  

  上述决定自202031512时起实施,有效期30天,不适用于外交和公务目的入境的人员。  

  外国专家、企业管理、高技术工人入境时必须根据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并在企业、居住地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  

 二、疫情防控措施  

 越南政府要求:  

  (一)来自或途经有疫情地区的人员需密切关注航空公司的最新规定,确保持有搭乘航班所必需的证明文件(特别是如果有确认健康状况的证明文件)。  

     (二)所有搭乘国际、国内航班抵离越南的旅客,必须在飞行全程以及进入航站楼时佩戴口罩。  

     (三)越南公民以及在越外国公民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如:超市、机场、车站、停车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佩戴口罩。  

  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外交部和驻越南使领馆相关通报,了解并遵守越方有关入境限制和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持续咳嗽、呼吸急促等病症,应及时就医。被确诊、疑似的中国公民请及时联系驻越南使领馆。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59913991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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