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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通报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措施
2020-03-31 19:43
 

  根据胡志明市外事厅通报,为防范疫情蔓延,保障公众健康,越南政府总理决定自20203280时至415日采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超过20人的集会;除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以外,停止10人以上聚集;要求在公共区域保持人与人间距2米以上。  

  二、全面停止超过20人聚集的宗教活动;停止公共区域所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三、暂停各地服务经营机构活动,必要商品和服务经营单位除外。  

  四、限制人员流动,特别是自有疫情省市前往其他地区。限制自河内市、胡志明市前往全国其他地区的航班和客运活动。暂停或调整公共交通,限制人员流动和聚集,商品运输车辆除外。  

  五、对202038日后入境但不属于集中隔离范围的人员,要求严格开展健康申报和医学筛查,以便采取适当的隔离和监测措施。  

  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提醒中国公民密切关注外交部和使领馆相关通报,了解并遵守越方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合理安排行程,加强自身安全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持续咳嗽、呼吸急促等病症,应及时就医。被确诊、疑似的中国公民请及时联系驻越南使领馆。  

  越南急救电话:0084-115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59913991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8002226  

  中国驻越南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24-39331000  

  中国驻岘港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84-90558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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